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人事厅《关于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办发〔2007〕141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与答题方式
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0日至11日举行,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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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 |
时 间 |
科 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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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 |
上午:9:00-11:00 |
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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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: 2:00-5:00 |
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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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1日 |
上午:9:00-11:00 |
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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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:2:00-6:00 |
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|
其中《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》科目为主观题,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;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,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。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无声、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
二、考试管理模式
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,参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试的考生,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;符合免试条件者,只需参加指定的两个科目考试,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。
档案号是识别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重要标识,为确保成绩有效滚动和准确查询考试信息,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和牢记档案号。
三、报考及免试条件
根据人事部《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人办发〔1997〕105号)规定,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:
(一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:
1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;
2、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;
3、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。
(二)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,可免试部分科目,只考《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》、《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》两科。
1、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毕业;
2、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;
3、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;
4、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办法
我市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,逾期不予补报。届时,由市人事局和市建管处共同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。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,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、从事监理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附件),于报名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(佳山路24号)办理资格审查、交费、填涂和读取《考生报名信息卡》、照像等报名手续。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,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,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。
凡在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,即予取消报考资格;对弄虚作假者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对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,依据国家、省有关规定处理,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,不得报名参加考试。
五、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
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。考前一周,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。